玉林商标注册都有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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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商标注册都有哪些好处?

作者:玉林宏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25 08:38:12

我们来看看玉林商标注册的费用是多少。商标注册的费用根据你所选择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不同,费用也是不一样的,我们这里的费用大家可以打电话咨询我们的专业客服。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商标注册都有哪些好处,希望对大家有用。

第一,商标注册,他可以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的。

第二,商标注册人拥有对商标的专用权,并且是收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

第三,商标注册,可以帮助企业树立自己的品牌,抢占市场

第四,商标,他是企业的无形的资产,我们可以对他的价值进行评估的。

第五,商标,我们可以转让他人使用的,这样可以实现它的价值的。

第六,商标,他是企业进行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的必备的条件的。

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商标申请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行办理,直接申请和委托代理公司进行申请。申请商标需要对商标经过全面查询,判断是否可以注册,最大限度规避注册风险。注册商标申请费用是多少?商标申请费用=官费300代理费,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面的检索、专业的风险评估。另外商标注册费用与选择分类情况有关。

大型企业更重视品牌的保护,所以在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会更多的选择商标分类,这样可以避免商标被侵权的可能性,当然,注册商标类别越多需要的费用也越多。但是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可能会存在资金方面的问题,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多会选择其商品和服务所在的核心类别中,所花的费用会相对来说少一些。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

1、个人申请所需文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2、公司申请所需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章);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3、商标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完备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已受理其申请,并告之其申请日。商标受理通知书,一般的是一个月左右就能拿到;

4、商标审查。审查是由商标局委派的审查员进行的,从程序上分为两个阶段:即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5、商标公告:公告是有关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益的公开行政通知,是商标工作中的一个法定程序;

6、领取商标证: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是企业的一张名片,是别人对企业的直观印象,消费者在选择同款商品但品牌不同时,如果认定你的产品,那就说明你的商标已经起到了重要的宣传作用,品牌知名度也高。你的商标能否被消费者认可,主要取决于产品(服务)质量、商标知名度。不过首先你得找一家好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毕竟别人是专业的。那么拥有一个好的商标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呢?

(一)区别你的商品(服务),引导消费者认购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最重要、最本质的功能和来源,一个好的商标能让消费者迅速记住你,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生产同款产品的厂家无数,消费者选择哪家的商品或服务呢?这时候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达到识别之目的,引导消费者通过商标认可来购买你的产品。

(二)提高生产者或经营者产品及服务质量商场上的竞争是激烈的,在商品质量和服务方面都出色的企业,其商标的价值就越高。商标在引导消费者认牌消费的同时,又鞭策、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为维护自己的商标信誉而努力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在看来,即使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发现质量等问题都可以通过商标来迅速查到出处,购买商品时有安全感,同时也督促企业注重商标的质量。

(三)商标摆在那里就是一种宣传商标是企业竞争市场的利器。你的商品想要打开销路,为广大消费者所认识,除保证质量的可靠性外,还必须通过商标这一焦点进行广告宣传,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使消费者以最快捷的途径认识商品。拥有一个好的商标能宣传企业,宣传产品和服务,所以说商标一摆出来就是一种宣传。

(四)作为企业的资产存在商标所转换的经济效益是无法估量的,商标经营得越好其商业价值就越高,一般情况下,商标经营时间越长其商业价值就越高,所以作为经营企业的你要抓紧时间申请商标注册,拥有属于自己的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很显然,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它不涉及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从本质上讲,商标侵权行为一般仅限于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在无竞争关系的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一般不构成侵权。

因此,在现实的市场活动中,常常有人有意或无意的利用了这一点,他们不想自己付出辛勤努力,而是随意复制或模仿他人具有独创性的商标,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使用或注册在与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之外的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企图借用知名商标品牌多年苦心经营而形成的影响力“搭便车”,以欺骗公众,获取不正当竞争的利益。这种“克隆”商标的现象是当今市场活动中较普遍存在的,它极有可能引起消费者对商品出处或企业的混淆,严重影响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信誉或企业信誉。

对于这一类商标被不正当“克隆”的现象,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如《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7月6日)和《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8月14日)以及《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等,对此已有相应法律上的规定和特殊保护措施,但是它仅限于“被公众所熟知”的知名度较高、显著性较强的商标,而且其“知名度和显著性”程度的具体定性除了已被国家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的“驰名商标”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因素判定。而对于知名度尚不高或尚无法确定的商标来说,则无法保护。

因此,注册防御商标对一些商标具有独创性,宣传广告投入巨大,力求创立驰名品牌形象的企业来说,具有实质性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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