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略玉林商标注册变更有哪些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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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玉林商标注册变更有哪些隐患?

作者:玉林宏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23 08:33:04

商标申请假如没有及时办理地址变更或者商标代理人变更,一旦他人以注册商标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对注册人的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的相关文件可能无法及时送达注册人以致错过答辩时间,玉林商标注册极有可能因此而被撤销。那么,如果忽略了商标的变更,又会给企业带来哪些隐患甚至损失呢?

1、商标与权利人是相互对应的企业名称或地址一旦与商标的权利人名称或地址不一致,无论是商标局、商评委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都无法确定,该企业是否真的拥有此商标的商标权,从而会造成无法评优与维权。当企业得知有竞争对手在市场上恶意出售仿冒产品时,想要通过工商投诉来合法维权,但企业商标却没有随着企业名称或地址改变而进行变更的话,就必须补办商标变更手续,从中产生的时间差很可能对企业经营造成更大的损失。

2、商标为及时发生变更,将面临商标错失甚至更大的损失商标局或商评委的部分来文会寄往企业的注册地址,如若不进行及时变更,来文无法寄到有效地址,企业收不到来文,从而错失答辩、质证等机会,甚至造成商标权错失等巨大损失。

3、有可能商标会被别人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从字面上看,注册商标如果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是享有申请撤销的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若商标局收到任何人提出该商标三年未使用的申请撤销,商标局会向商标注册人寄往通知书,通知书收件地址是根据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地址,若企业已迁移,无法收到通知书,在举证期限,商标注册人无法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商标局会发文100%撤销该商标。若商标被他人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申请,因未进行商标变更而没有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错失撤三答辩机会,商标就会面临被撤销的危机。

综合以上的内容我司:忽略商标变更,企业将面临哪些损失吗?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所以,企业家们,在市场瞬息万变,企业迅猛发展的同时,千万别忘了让自己的商标也及时变更、与时俱进!

虽然公司股权变更的意思很好了解,是指公司内部发生股权转让的状况,可是股权变更的办理手续可不太好实际操作,不仅是涉及确保公司内部的运行平稳,更为要慎重的拟订变动协议,防止事后的纠纷案件发生,因而公司股权变更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非常容易办理。

第一点、公司股权变更的实际步骤:1、公司股权变更要领到《公司工商变更申请表》(工商管理局办理证件服务厅对话框领到)2、公司股权变更要变动企业营业执照(填好公司变动报表,盖章公司章,梳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到工商管理局办理证件服务厅办理)3、变动税务登记(拿着工商变更通知书到税局办理)4、变动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动通知书基本账户开户行办理)。

第二点、公司股权变更需要材料:1、《公司工商变更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人员股东签名、盖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人员股东签名、盖章)4、公司执照正副本(正本)5、全体人员股东身份证扫描件(正本核查)6、公司股权变更协议正本。

第三点、公司股权变更的常见问题:1、签署公司股权变更协议的行为主体在公司股权变更中,转让股份的行为主体理应是公司的股东,购买方能够是原公司的股东,还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结合实际,一些公司股东要以公司委托人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导致签订行为主体的搞混。此外,假如购买方是公司,要考虑到是不是必须历经股东会决议根据;假如是普通合伙人,则要核查其是不是已申请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2、股东会或别的股东的决定或建议股东在对外出让股份签署公司股权变更协议前应征求别的股东建议,别的股东在具体条件下,舍弃优先购买权时,才可以向股东外第三人出让。另外,还特别注意其他法定前置程序的执行,不然会出現失效的法律不良影响。此外,不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独股东的建议,均要产生书面报告,以防止别的股东过后悔约,造成纠纷案件造成。

3、对后置审批程序流程的关心一些公司股权变更协议也要涉及主管机构的准许,如国有制股份、或外资公司公司股权变更等。公司若想添加或是撤出股东,都必须办理公司股权变更办理手续,此刻就必须前去工商管理局办理有关办理手续,实际的步骤网编早已列举出去,若有有意者资询中介机构,终究事关到公司的内部调节,因此还是要慎重为上。

简要说明主要是为了对图片或者照片所不能准确表达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简要说明必须包含产品名称、产品用途、设计要点以及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产品用途主要用来确定产品的分类号,特别是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

由于外观设计分类是依靠申请人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因此,分类员有时依靠图片或者照片无法给出正确的产品分类,为此,需要申请人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产品的用途。例如对于桌椅等日常用品,有时仅仅依靠图片或者照片,分类员可能无法确定是小摆设,还是家具。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

例如,如果产品的形状是一种新的设计,则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又如,一种纺织品的图案是新的,则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主视图上的图案;如果产品的某个部位的设计是新的,则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该部位(的形状或者图案等等)。总之,设计要点主要体现产品外观设计的创新之处。应当注意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必须通过图片或者照片来体现,设计要点不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本身的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等进行描述。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仅仅为用于专利公报的出版,与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没有任何关系。

此外,如果有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也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如果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涉及同一产品的两项以上相似外观设计(最多不超过10项),申请人必须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以便判断所合案申请的外观设计是否属于与基本设计相似的外观设计。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如果存在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形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如果产品是细长物品的,如果图片或者照片不能完整清楚地显示产品,可以采用省略画法,但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申请人可以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例如用高度抛光材料制成的产品。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如果图片或者照片不能清楚地显示各套件,则可以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在“关于软件专利保护的讨论之一”一文中,作者提出通过“配置方法”权利要求来保护软件,并分析了该权利要求在软件预装配的背景下如何发挥保护作用。实际上,侵权人除了预装软件外,还可以通过软件更新的方式实施侵权。本文从软件更新的现状出发,分析了“配置方法”的主张在此类侵权情形中的作用。

1、软件更新行为随着网络的发展,硬件销售商将对通过网络销售的硬件产品的软件进行更新,以提供新的功能。例如,手机厂商将通过网络发布新版系统软件。用户可以下载软件并更新手机,在手机上实现新的功能。对于软件实现的新功能,如果其他硬件厂商通过软件更新将其复制并安装在销售的硬件上,也会窃取软件开发者的开发成果,应予以禁止。然而,现有的方法专利和产品专利似乎对这种行为无能为力。

对于我们提到的“配置方法”的权利要求,由于软件更新和软件预安装在本质上没有区别,根据权利要求直接获得的产品可以对应于软件更新后的产品。但问题是,对于按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法所禁止的只是产品的使用、销售、承诺销售和进口,所销售产品的软件更新不在此列。似乎“配置方法”声明不能应用于软件更新的场景。我不这么认为。只要我们对专利法第11条中的一些概念进行适应性更新,我们仍然可以借助“配置方法”权利要求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

2、对“销售”概念的理解目前的销售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一手送钱和一手送货的形式。这也是一种销售形式,用户先付款,卖家在收到一段时间的奖励后提供商品。因此,我们首先要明确,用户支付不应被视为销售活动完成的时间点。目前,销售的商品已不再局限于有形产品。无形服务也可以作为商品出售。更常见的是,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一起出售。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的第二点是,我们不能把销售内容局限于有形产品。当销售内容是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的结合时,仅仅交付有形产品并不意味着销售行为的结束。只有将配套的无形服务也提供给用户,才能完成整个销售行为。

3、“配置方法”声明在软件更新场景中如何工作在定义了上述两点对于“销售”的概念之后,再分析软件更新的场景,“配置方法”的声明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硬件厂商在销售硬件时,会根据行业惯例和用户的共同理解,为未来销售的硬件提供软件更新服务。因此,硬件厂商销售的不仅是硬件本身,更是硬件本身与后续软件更新服务的结合。然后,在用户支付购买费后,卖方的销售行为并没有因为完整的销售商品(软件服务还没有完全获得)而结束。硬件制造商向用户提供软件更新的后续过程是继续交付其所提供的完整商品的未交付部分(软件服务部分)的过程,是其完整销售行为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根据“配置方法”的主张,由于权利人可以禁止卖方销售根据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那么自然可以禁止销售行为的任何部分。因此,可以禁止硬件制造商销售硬件和提供软件更新的行为,因为它们是硬件制造商销售产品行为的一部分。

4、事实上,一个例子可以更好地说明上述观点。例如,一家家具公司生产组装好的家具。用户交付货款后,拿走了家具的各个部件,但没有拿走安装部件。此时,虽然用户支付并参与了部分产品,但并不意味着家具公司的销售行为已经结束。家具公司随后向用户提供安装部件,并派工人到用户家中组装家具,这是家具公司销售行为的一部分。如果家具侵犯了专利权,也应禁止提供安装部件和组装活动,因为它们也是销售活动的一部分。提供家具板材的过程类似于硬件制造商,提供安装部件和装配服务的过程类似于提供软件更新的过程。基于这样的类比,似乎不难理解硬件制造商的销售行为。

企业品牌在经营过程中,若企业名称或登记地址发生变更,除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应变更登记外,还要及时在商标局办理商标变更登记,进行变更。按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意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如果商标没有及时办理名称变更,一旦发现商标使用人的名称和原注册人名称不符或发生商标纠纷,官方要求提供证明时,注册人容易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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