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玉林商标注册代理与直接申请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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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玉林商标注册代理与直接申请哪个好?

作者:玉林宏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15 08:48:43

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注册商标成为企业与个人保护合法权益的第一步。有些企业和个人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选择亲力亲为,而对注册程序和法律法规不了解的,即选择委托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帮忙注册商标。那么,委托玉林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和个人直接申请哪个比较好呢?

1.商标注册成功率的判断:商标注册是有驳回风险的,对法律法规和注册流程不了解商标的人很难准确判断注册成功率。

2.商品类别的选择:商标注册要有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商标法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以核准使用商品为限的。所以,如果申请时候商品类别选的不准确,会对企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而商标代理人经过大量申请,所以能非常准确的帮助申请人确定商品类别或服务。

3.商标的后续程序: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有补正,驳回,异议答辩等,这些程序如果不及时应对,会给商标注册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即便商标成功注册了,后期还可能会出现撤销答辩,无效答辩等程序,这些程序应对不及时的话,注册商标很有可能就被撤销掉了。商标代理公司在这些方面有着大量的经验,可以合理的解决每个商标程序.4.商标文件的制作:商标局对于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制作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

稍有不慎便会不予受理。而商标代理人在制作文件方面有着大量的经验,可以基本保证商标被受理。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帮助要注册的企业或个人规避那些完全可以避开的失误,尽量规避那些可能的风险,提高注册的成功率,这实际上节省了无谓的金钱和时间的浪费。而且商标代理机构和客户建立了良好关系后,可以随时免费为客户咨询有关商标方面的问题。商标注册是一个很专业的工作,借助于代理能够顺利通过程序并能避免损失。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根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进行的商标注册。一般来说,国际商标注册是指在马德里进行的国际商标注册。目前,有100多个国家加入了马德里体系。

一、对马德里商标的误解认为注册马德里商标具有普遍性是完全错误的。马德里只是一种知识产权联盟。你需要选择在马德里注册哪个缔约国。注册成功后,您只能在注册所在国受到保护。换言之,您只能在通过马德里注册的国家使用和受保护。认为国际注册证书就是商标证书是完全错误的。国际注册证书意味着马德里知识产权局已收到您的商标申请。这是马德里授权的证书。所有申请的国家都在一份证书上,该证书等同于接受通知的效力。

二、马德里商标的处理方法国内商标优先→提交国内商标局→领取商标受理通知书或商标证书→马德里知识产权局→逐项提交相应的国家商标局→国际注册证书马德里没有证书。两年后未被驳回的,视为成功注册。

三、马德里商标注册的优势当需要同时注册多个国家时,程序很简单:一般来说,商标申请人只需通过一个机构提交申请,使用一种语言(法语、英语或西班牙语),然后就可以向马德里协定的其他缔约方(国家除外)申请商标注册起源地。相对便宜的费用:通过马德里申请注册的国家越多,费用就越便宜。

四、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弊端必须以国内商标注册为基础,即必须先在中国申请或注册商标。在马德里注册的商标名称和类别必须与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名称和类别一致;如果国内商标被拒,马德里商标将失效。

在一个国家登记没有那么多限制。没有商标证,国际注册证没有法律效力,亚马逊等电子商务平台也不承认。证明权的保护是非常困难的,不像一个国家注册了一个明确的证明,它很容易证明。马德里的程序非常复杂,提交过程非常缓慢,可能会有其他人急于注册商标。一般来说,要两年。中间如有拒绝或异议,需在当地找指定律师事务所,用当地语言提交审查意见。成本很高,基本上没有机会恢复。

马德里商标没有明确的通知。两年后未注册的,后期商标更换费用较大。在一个国家的登记将得到明确的通知,并随时了解进展情况,以确保每一步都能得到控制。总之,注册马德里商标的目的必须明确。一般情况下,不建议通过马德里注册用于电子商务的商标。

随着消费者品牌意识的觉醒,拥有商标是商品的基本要求。除了直接申请注册外,商标也可以通过商标交易的方式获得。由于商标交易周期短、成功率高,商标正日益成为企业获取商标的重要途径。那么,在商标交易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呢?带你去看看。

从外观上看,商标交易是将注册商标出售给他人以取得所有权和专用权,但实际上,在这一过程中,是商标专用权的转让和转移。因此,商标未经注册或者期满未及时续展注册,或者依法被撤销、无效的,不具有法定的商标专用权。也就是说,买方根本没有从商标交易中获得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因此,对商标进行事前调查是非常重要的。贸易前调查主要包括:包括商标是否被核准注册、是否正在注册、商标使用权何时届满、商标是否被撤销、是否被延续等。

只有了解商标注册的真实性及其权力状态的稳定性,才能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和决定是否开始交易。包括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是否被许可使用,权利人是否超出许可使用范围等。另外,由于商标的组成部分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颜色组合等。这些元素很可能符合原创的要求,并享有版权保护。因此,有必要调查这些要素的著作权是否也掌握在商标权人手中,以避免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等问题的发生。包括知道对方是否有权处分商标权,商标注册在何处有效,甚至知道卖方最终拿出交易的商标在注册类别、名称、图形等方面是否一致。

另外,同一商标用于同类商品的,转让权在交易中不能分割;原商标权利人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选择中有两个近似商标的,不能只买卖其中一个。商标贸易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货物贸易和银行贸易。因为它是无形资产的交易和权利的转让,必须经过管理部门的批准。换言之,商标交易首先要通过法定程序完成,即“商标转让”;其次,由于是法定程序,必然涉及到转让合同的签订,不能视为口头约定后的成功转让。

第三,双方坐下来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是不够的。只有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登记,才能排除第三人的权益,保护商标所有人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有商标交易利害关系的权利人,必须在合同中列出商标名称、商标号和商品类别,并明确规定转让价格和违约责任。分期付款的,应当确定各节点的付款时间和比例,并同意在商标局批准转让后,尽可能多地支付余额,以降低受让方的交易风险。

商标交易前需要理解的一些术语所谓非法转让注册商标,是指该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未经该注册商标权利人同意,以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秘密转让该注册商标。由于现行商标转让程序存在漏洞,不难做到这一点。虽然事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和保护,但当事人遭受的重大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所谓无效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限制条件。此时,虽然商标转让双方已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乙方已缴纳商标转让费,但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根本无法得到国家商标局的批准,因此该商标的转让无效。由于商标转让无效,商标所有人不变。

由于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转让进行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后,无法立即确定转让的商标是否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在这一时期,商标权具有不确定性,商标受让人很容易受到侵害。所谓部分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不将与转让商标权利有关的其他类似商标转让给商标的受让人,而是故意或者无意地保留或者隐匿与转让商标相似的部分类似商标。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仍可以使用与转让商标相似的其他商标,转让人为造成的商标是实实在在的损害。部分转移问题实质上是无效转移的情形之一。但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商标法实施条例》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国家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转让申请时,也将对此进行专项审查。

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标志,它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或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组合构成的标志。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商品(成服务)的牌子,就是区别商品来源或服务提供者的可视性标志。

例如:“长虹”是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电器的标志,“地奥”、“恩威”是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恩威药业有限公司使用在药品类商品上的标志,“五粮液”、“全兴”则是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各自生产的酒类商品的标志。而“喜来登”、“皇冠假日”、“红旗连锁”、“皇城老妈”则是这几家企业的服务标志。

这些标志将他们各自生产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所以,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区别性是商标的一项基本功能,或称为本质特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有关知识产权的一般读物中给商标下的定义至今仍然是:“商标是赋予某个特定企业的商品以个性,使之与其竞争对手的商品区别开来的任何标志”。《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毋、数字、三维标志和颇色组织、以及上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因此,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标志,它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或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组合构成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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